下面这些图片都是由热心的读者通过手机彩信拍下来的,市民真心希望通过行政问责制的实施,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问责制,让身边这些不好的现象得到改观,甚至完全得到根除,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问责制的确落实到了实处。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1月13日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在全省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推动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进程。云南省人民政府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制度创新,出台了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自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
适时出台四项制度的必要性
出台四项制度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需要
出台四项制度是政府履行好职责的重要保证
服务承诺制 首问责任制 限时办结制详解
行政负责人问责制出台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我省建立的行政问责办法主要定位是,除纪律和法律追究手段之外,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管理制度,它与纪律、法律追究形成相互衔接、互相补充,弥补纪律追究和法律追究的空档与不足,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并进行问责。...
规定了应予问责的十种情形。这十种情形是:
(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独断专行、决策失误;
(三)滥用职权、违法行政;
(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五)不求进取、平庸无为;
(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七)态度冷漠、作风粗暴;
(八)铺张浪费、攀比享受;
(九)暗箱操作、逃避监督;
(十) 监管不力、处置不当。
媒体报道可作问责参考
据介绍,昆明市纪委、市监察局将通过8类渠道反映进行进行初步核实,主要有省级机关及其领导的指示、批示、建议和通报;市级机关及其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行政机关、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等提出的意见、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工作检查和考核中的意见、建议;其他渠道反映的问题,其中新闻媒体的报道也被列入了8类渠道反映之一。
除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列入问责依据的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等。据规定,通过这些渠道反映属于问责情形的,将由监察部门初步核实;由省政府决定是否启动问责程序并进行调查,最终决定是否进行问责。
推出行政问责制度,被视为云南省政府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之举,也表明政府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行职责的决心。